•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协会领导
  • 4.协会章程

南宁市舞蹈家协会

南宁市舞蹈家协会南宁市各民族舞蹈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群众团体。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2002年3月成立。凡我市舞蹈家、理论家、教育家、评论家、从事群众舞蹈以及从事组织工作的舞蹈活动家,其作品、表演、论著、译著和工作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可入会。原属南宁市音乐舞蹈曲艺家协会,市第七次文代会后单独分出,会员多数在文化教育部门和艺术表演团体。2010年底有会员152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南宁市舞蹈家协会

  • 所属地区

    南宁市

  • 类型

    舞蹈家

  • 属性

    协会

协会领导

名誉主席:杨国荫

主席:李紫君

副主席:韦小海、杨伟农、罗伟、秦克烈、覃祉幸、覃福邦

秘书长:覃薇娟

理事:王竹、王学青、韦小海、韦林民、伍艳、刘滨、杨伟农、李琳、李佳林、李紫君、余莲娜、罗伟、秦克烈、郭玉华、黄庆新、黄晓萍、黄超莲、符燕、覃小萍、覃巧玲、覃祉幸、覃福邦、覃薇娟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南宁市舞蹈家协会(以下称本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南宁各民族舞蹈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全市舞蹈家和舞蹈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和广西舞蹈家协会团体会员,是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团结全市舞蹈家和舞蹈工作者,为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舞蹈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任 务

第三条 本会以“联络、协调、服务”为职能。 积极倡导钻研业务、提高艺术修养、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扶持创作、演出各种题材、体裁、风格和形式多样的、健康向上的、为各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舞蹈、舞剧作品。

第四条 努力推动舞蹈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重视创作经验的总结与信息交流。

第五条 组织会员深入生活,进行创作活动,努力提高舞蹈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促进我市舞蹈创作的繁荣发展。积极收集、整理、发展民族民间舞蹈,积累创作素材。促进专业舞蹈工作者和舞蹈爱好者相结合,协调和联合社会各种力量,做好普及工作,促进群众性舞蹈的繁荣。

第六条 本会积极与社会各界和有关单位,加强社会横向联系,注重与企业家的协作,为力求扩大经济来源,以推动我市舞蹈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 积极开展同国内外舞蹈界的艺术交流活动,增进同国内外艺术家及艺术团体的联系和友谊,以促进我市舞蹈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 积极发展会员,注意吸收在各条战线上有贡献的舞蹈工作者入会,发展扩大协会组织。同时按照广西舞蹈家协会的规定与要求,积极主动地推荐符合条件的本地会员加入广西舞蹈家协会。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赞成本会章程的我市舞蹈家、舞蹈理论家、舞蹈教育家、舞蹈评论家、从事群众舞蹈以及从事组织工作的舞蹈活动家,其作品、表演、论著、译著和工作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