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阳县人民法院
济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其前身为济阳县司法科,现址位于新元大街和正安路交汇处东侧,全院现有人员168人,正式在编干警108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正式在编干警的83.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山东省济阳县人民法院
- 成立时间
1950-06-01
- 区位
山东省济阳县
- 全院人数
168人
- 地址
山东省济阳县新元大街和正安路交汇处东侧
- 院长姓名
温磊
- 邮政编码
251400
- 联系电话
0531-81171234
法院简介
济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其前身为济阳县司法科,法院审判办公楼位于新元大街和正安路交汇处东侧。全院现有干警108人,其中,法官59人,占55%,本科及其以上学历90人,占83.3%;党员80人,占74%。35岁以下人员有41人,占总数的38%;36-50岁之间的人员有47人,占总数的43.5%;51岁以上的人员有20人,占总数的18.5%,全院平均年龄38.4岁,人员年龄结构呈现年轻化趋势。近年来,济阳法院牢固树立“类案裁判”的理念,首创了“1+X”联动调解机制,突出十个节点管控,实施“五全”、“四级”监督,完善各项考评机制,实行“阳光司法”,推进司法公开,将省高院“四心工作法”细化成“十二要十二不要”24条行为准则,主动接受监督,“六难三案”问题进一步改善,为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提供了有利的机制保障。
机构设置
济阳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队、技术室、司法技术中心、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政工科16个机关庭室和回河、垛石、曲堤3处派出人民法庭,共计19个部门。
法院建设
近年来,济阳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牢固树立“个案公正就是最佳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铁案刑事、和谐民事、效率商事、到位执行”的办案理念,年均结案5500余件,一审服判息诉率动态保持在95%以上,在全省率先实行发回和再审案件由审监庭归口审理、发改案件由监察室统一评查,统一裁判尺度,强化法官责任,各项办案指标连续三年位居全市前列;积极推司法公开和司法改革,所有办案流程均实现网络监管、实时监控,在法庭率先进行主审法官负责制试点,强化审判者责任,提高办案效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教育、制度、监督、查处、关爱”的“五位一体”廉政防控机制,始终坚守“案件质量上不出冤假错案、办案效率上不超审执期限、强制执行上不漏查控财产、群众工作上不出重大恶性群体信访事件、队伍建设上不出违法违纪、安全保卫上不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六个底线”,已连续18年保持无责任追究。
所获荣誉
2005年以来连续被济南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2007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济南建设先进集体”,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法院”,2008年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市委政法委、人事局评为“创人民满意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1月被省委政法委、人事厅授予“公正执法先进单位”,2010年2月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法院”,2011年1月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2年7月被省妇联评为全省幸福进家活动先进单位,2013年2月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