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院情简介
  • 4.机构设置
  • 5.法院建设

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

周宁县人民法院位于美丽的鲤鱼溪畔,其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周宁县政府司法科,1953年1月21日正式成立周宁县人民法院,1955年4月经县政府批准成立审判委员会,1983年后该院相继设立多个庭室,2003年4月,经周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有13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个派出机构,1个派驻机构。法院共有正式在编干警48人,其中审判员19人;研究生2人,本科37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

  • 成立时间

    1953年1月

  • 区位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

  • 全院人数

    48人

  • 地址

    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龙潭街55号

  • 院长姓名

    张海光

  • 邮政编码

    355400

  • 联系电话

    0593-5632158

院情简介

周宁县人民法院的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周宁县政府司法科,1953年1月21日正式成立周宁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周宁县狮城镇龙潭街55号。全院现有正式在编干警48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1.2%,其中硕士2名,40岁以下年轻干警25名,占总人数的52.1%,法院队伍呈现出年轻化、专业化趋势。三年来,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度授予“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调解工作先进单位”、“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团省委授予“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等一系列荣誉的光荣集体----周宁县人民法院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狠抓过硬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推进平安周宁、法治周宁建设,实现法治梦、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机构设置

周宁县人民法院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林业审判庭、少年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办公室、政治处、司法行政装备科、监察室等13个内设机构,以及1个直属机构司法警察大队,1个派出机构咸村人民法庭,1个派驻机构纪检组。

法院建设

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周宁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建立健全了独具特色、注重实效的“诉调衔接”综治维稳新机制。2010年6月,宁德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司法局三家联合在周宁召开诉调衔接工作现场会,向全市推广周宁县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经验。以此为契机,周宁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拓展诉调衔接工作,搭建了“诉调衔接”新平台,将诉调衔接触角延伸至巡回审判、交通巡回法庭、法官挂点综治衔接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信访中心、工商行业性调解衔接机制、“无讼社区”创建、开展小额速裁、服务域外经济发展、化解涉农纠纷、军人军属维权、劳动争议化解衔接机制、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衔接机制等十二项工作。周宁县人民法院的诉调衔接工作被宁德市综治办确定为宁德市社会管理创新八大亮点之一。

在审判改革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根据省法院要求,周宁县人民法院作为全省率先开展审判综合改革试点的山区法院之一,在原来实行审判资源整合工作的基础上,从2014年1月6日开始,经过一段时间的大胆尝试,在开展主审法官负责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建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初步实现了审判资源的优化重组,建立了扁平化管理的放权模式,凸显了主审法官的核心地位,提升了案件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