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
崇阳县法院成立于1951年10月11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座落于崇阳县天城镇星斗路,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35人,本科以上学历占65%,其中硕士3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
- 成立时间
1951-10-11
- 区位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
- 全院人数
135人
- 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星斗路
- 院长姓名
王再夫
- 邮政编码
437500
- 联系电话
0715-3395326
法院简介
崇阳县位于湖北省南陲,幕阜山脉中段北麓,隽水河中游。县境东临通山,南接江西修水,西靠通城县和湖南临湘县,北与赤壁、咸宁毗邻。崇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10月11日,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座落于崇阳县天城镇星斗路,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35人,下设23个机关庭室和8个人民法庭,管辖崇阳县各个乡镇的各类一审案件。
机构设置
崇阳法院现设有政治处(含人事股、档案股、宣传教育股)、办公室、监察室、司法技术科、研究室、机关党委、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含执行庭、执行裁决庭、综合协调股)、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天城、经济开发区、白霓、路口、苏塘、青山、石城、沙坪8个人民法庭,等共计31个部门。
法院建设
近年来,崇阳法院狠抓审判质效。始终把审判质效作为抓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促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一是开展争当 “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信访化解能手”、“书记员能手”竞赛活动,激励全院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努力在干警中形成了爱岗敬业、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庭审观摩、点评活动。通过庭审观摩点评,找差距,补短板,增强法官驾驭庭审、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切实查清案件事实的能力。三是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并对优秀裁判文书拟稿人进行奖励,推动全院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提高,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组织审判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增强司法能力,为公正司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落实司法为民。一是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在立案大厅张贴温馨标语,放置便民饮水机、便民雨伞,让到法院办事的人民群众一进法院大门就置身于亲切和谐的氛围,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二是编印17条《诉讼风险提示》,随受理案件通知书一起发送案件当事人,帮助当事人避免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损失。三是出台《服务企业发展的五条意见》,积极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由院领导带队,分头走访了县工业园区80余家企业,并结合审判实际,梳理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容易遇到的60个常见法律问题,形成了《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若干提示》,上门发送县工业园区各家企业,供其在经营和管理中参考,受到各企业普遍欢迎。四是强化巡回审判。深入边远乡镇上门接待,就地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白霓、天城法庭分别被最高法院和省高院评为全国、全省示范人民法庭。五是举办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案例展。精选了45件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典型案例,举办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案例展,印发《道路交通安全提示手册》,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形式,讲述案情,宣传法律,警示人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关爱生命,珍惜平安。 推进司法公开。一是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庭审、进行座谈,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二是组织“模拟法庭”活动。选择老百姓经常遇到的典型案件,邀请社区居民先旁听观摩该案的庭审,然后让社区志愿者扮演该案的法官、当事人、代理人等,模拟该案的开庭程序,让群众了解司法程序,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院工作。
所获荣誉
近年来,崇阳法院共荣获集体二等功2个次,个人二等功2人次,先后被省法院授予“最佳人民法院”、“人民满意法院”、“先进单位”,被省委政法委授予“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最佳文明单位”称号。先后涌现出“全国示范人民法庭”—白霓人民法庭,“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天城人民法庭,“全省法院办案标兵”汪志明,“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黄凡明,“全省法院刑事案件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先进个人”汪敏文等先进典型。2012年4月,崇阳法院团支部被湖北省共青团省委表彰为“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2013年7月,崇阳法院被省高院命名为“湖北省法院首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