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法院简介
  • 4.机构设置
  • 5.法院建设
  • 6.所获荣誉

武宣县人民法院

武宣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2月,1952年武宣县与象州县合并为石龙县,法院更名为石龙县人民法院,1962年4月石龙县分为武宣、象州两县,重建武宣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武宣县西环路325号。武宣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人民法院

  • 成立时间

    1950年12月

  • 区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

  • 全院人数

    78人

  • 地址

    武宣县西环路325号

  • 院长姓名

    潘发坤

  • 邮政编码

    545900

  • 联系电话

    0772-5291526

法院简介

武宣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2月,1952年武宣县与象州县合并为石龙县,法院更名为石龙县人民法院,1962年4月石龙县分为武宣、象州两县,重建武宣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武宣县西环路325号。内设有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司法警察大队等11个职能部门,三里人民法庭、黄茆人民法庭、桐岭人民法庭3个人民法庭,辖区面积1739平方公里,共10个乡镇44万人口。

机构设置

武宣县人民法院内设有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司法警察大队等11个职能部门,三里人民法庭、黄茆人民法庭、桐岭人民法庭3个人民法庭,辖区面积1739平方公里,共10个乡镇44万人口。全院共有在编干警78人,其中法官51人,司法警察7人,其他工作人员20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7人,占干警总数的85.9%。全院年均结案数1500多件。

法院建设

武宣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为民司法”的宗旨,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武宣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对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夺等常发性犯罪予以严惩。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圆桌审判,制定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促进未成年人知法守法。化解民商纠纷,维护公平正义。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原则,积极畅通立案渠道,简化立案审批环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快速立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予以减免缓交诉讼费,对涉及弱势群体维权案件予以优先立案。坚持调判结合,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权利。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等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彼此沟通,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打造便民工程,构建服务网络。一是探索创建“360便民服务网”。为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该院结合区高院开展的“改革创新年”活动及市中院开展的“判后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探索构建了“360便民服务网”,使法院便民利民措施贯穿诉前、诉中、诉后三个阶段,遍布全县10个乡镇,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加强妇女儿童权益维权工作。将妇女儿童维权岗向乡镇一级延伸,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减、免、缓交诉讼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等活动。由于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成绩显著,2013年该院立案庭荣获“来宾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武宣法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通过武宣县人民法院阳光司法网和设置在立案大厅的电子触摸屏,对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裁判文书等内容向当事人进行全面开放,提供查询。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可以随时查询到涉及本人案件的信息和人民法院的其他信息,为人民群众行使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坚实的保障和有效途径。武宣法院还与移动公司联合研发了执行短信发送平台,第一时间将执行案件各个节点信息以短信形式发送给当事人。

所获荣誉

近年来,武宣县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全国妇联颁发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来宾市妇女儿童维权岗,全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阳光司法工作、司法技术管理工作绩效单项一等奖,武宣县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近三年来,共有19 人次获区级以上奖励,50 人次获得市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