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德
2刘同德,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山东莱西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民革党员,陕西师范大学政教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中央常委,民革青海省主委。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刘同德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4年11月
- 毕业院校
人物履历
曾任青海师范大学法政系副主任、主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5年09月,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青海师范大学法商学院院长;
2005年11月,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2011年07月至2012年04月挂职任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2012年05月,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民革青海省专职副主委;
2012年10月,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民革青海省专职副主委(正厅级);
2014年12月,任青海师范大学校长、民革青海省专职副主委;
2015年10月,任青海师范大学校长、民革青海省兼职副主委;2
2017年06月,任青海师范大学校长、民革青海省主委;3
2017年12月,任民革中央常委、青海师范大学校长、民革青海省主委;4
2018年01月,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中央常委、青海师范大学校长、民革青海省主委;5
2018年07月,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中央常委,民革青海省主委;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167
任免信息
2018年7月2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免去:刘同德的青海师范大学校长职务。
2021年5月26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接受刘同德辞去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8
2023年3月10日,刘同德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7
2023年3月,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