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初建于1951年5月,1959年3月因望城县建制撤销并入长沙县,1977年12月随望城建制的恢复而恢复,2011年9月随着望城由县变区从望城县人民法院更名为望城区人民法院。院址位于望城区高塘岭镇雷锋东路31号。全院有正式在编人员103人,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98人,占总人数的95.1%,其中硕士20人,占总人数的19.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成立时间
1951年5月
- 区位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 地址
望城区高塘岭镇雷锋东路31号
- 院长姓名
李才坤
- 邮政编码
410200
- 联系电话
0731-88179336(立案庭)、0731-88179310(纪检监督室)
院情简介
长沙市望城区法院初建于1951年5月,1959年3月因望城县建制撤销并入长沙县,1977年12月随望城建制的恢复而恢复,2011年9月随着望城由县变区从望城县人民法院更名为望城区人民法院。院址位于望城区高塘岭镇雷锋东路31号。全院有正式在编人员103人,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98人,占总人数的95.1%,其中硕士20人,占总人数的19.4%。望城区法院秉承“以雷锋精神兴院育人”治院方针,法院队伍逐渐呈现专业化、年轻化特点。
机构设置
望城区法院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政工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审管办,派出基层法庭有雷锋人民法庭、高塘岭人民法庭、丁字人民法庭、靖港人民法庭。
法院建设
近年来,望城区法院围绕建立“执法公正,素质优良,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全国一流法院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读一本好书,写一篇读书心得,写一篇调研论文”为主要内容的读书活动,有力提升了干警综合素质;以结案率、调解率、当庭宣判率、执行到位率等九项指标为内容的月排名机制,切实提升了审判质效;以和谐信访、巡回审判、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等为主要内容的形象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法院公信力;以便民联络员就地调解,人民调解室进驻法院调解为基础构筑的民间调解、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无缝对接的三级分流调解体系,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以服务拆迁大局、服务计生国策、服务民生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能动司法举措,谱写了优质服务的新篇章。
所获荣誉
2009年望城法院雷锋法庭被授予湖南省“青年文明号”。2010年雷锋法庭获湖南省“十大杰出青年文明号”、“长沙市文明单位”和“长沙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雷锋法庭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2013年望城法院被评为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雷锋法庭获湖南省法院先进集体,高塘岭法庭获市中院办案标兵(集体)、审管办获市中院服务标兵(集体)。2014年望城法院被最高院评为全国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