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地处鹤岗市东南部,辖区面积25万平方米,人口约为15万人,辖区内有万人以上大中型企业2个,是鹤岗市煤炭主产区,是煤矿大型机械制造和煤炭深加工集中地带。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0年,法院审判综合办公楼2014年10月竣工,现坐落于鹤岗市南山区永昌路与南山路交口处北侧。全院共有干警37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7.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区位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
- 地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永昌路与南山路交口处北侧
- 邮政编码
154103
- 联系电话
0468-3308032
- 成立时间
1980年6月
- 全院人数
37人
- 院长姓名
沙家太
院情简介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地处鹤岗市东南部,辖区面积25万平方米,人口约为15万人,辖区内有万人以上大中型企业2个,是鹤岗市煤炭主产区,是煤矿大型机械制造和煤炭深加工集中地带。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0年,法院审判综合办公楼2014年10月竣工,现坐落于鹤岗市南山区永昌路与南山路交口处北侧。全院共有人员37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7.3%。
机构设置
鹤岗市南山区法院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政治处、执行局、办公室等共计10个部门,以及审管办、司法警察大队两个内设机构。
法院建设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全院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近年干警素质不断提高,办公环境不断完善,法院形象不断提升。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为全省优秀法院始终秉持“思想立院、政治建院、素质强院、文化兴院”的理念,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通过优质高效的审判活动,树立法院的司法权威;通过关注民生的系列举措,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法院的自身建设获得长足的发展,社会评价得到极大的提升。
所获荣誉
近几年,南山区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荣获“全省优秀法院”、“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成功选树了“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潘英华,2010年被省高院授予首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3年被省高院确定为首批“司法公开示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