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人民法院
甘南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10月,于2007年10月建成3800平方米审判综合楼。现有编制88人,在岗人员78人,内设机构12个,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队、纪检组。4个基层法庭:中兴法庭、双河法庭、宝山法庭、平阳法庭。年均审执案件3000余件。甘南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地处大兴安岭南麓,嫩江中游右岸。东临嫩江、诺敏河与黑龙江省富裕县、讷河市、内蒙古莫力达瓦达翰尔族自治旗相望;南与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及龙江县接壤;西与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毗连;北以金代遗址“东北路界壕”与内蒙古阿荣旗、布特哈旗一堑相邻。全县行政辖区总幅员面积为4792平方公里,县属5个镇,5个乡,总人口38万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人民法院
- 成立时间
1948年10月1日
- 区位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 全院人数
88人
- 地址
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文明大街237号
- 院长姓名
苑平
- 邮政编码
162100
- 联系电话
0452—5639452
法院简介
甘南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地处大兴安岭南麓,嫩江中游右岸。东临嫩江、诺敏河与黑龙江省富裕县、讷河市、内蒙古莫力达瓦达翰尔族自治旗相望;南与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及龙江县接壤;西与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毗连;北以金代遗址“东北路界壕”与内蒙古阿荣旗、布特哈旗一堑相邻。全县行政辖区总幅员面积为4792平方公里,县属5个镇,5个乡,总人口38万人,县内以汉族为主,并有朝鲜、蒙古、回、满、苗、彝、壮、鄂伦春、鄂温克、锡伯等11个少数民族。甘南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10月。于2007年10月建成3800平方米审判综合楼。现有编制86人,在岗人员78人,内设机构12个,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队、纪检组。4个基层法庭,中兴法庭、双河法庭、宝山法庭、平阳法庭。年均审执案件3000余件。 甘南县人民法院先后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先进集体”,“ 全省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档案工作标兵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市政法战线“学创”活动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全县集中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全县政法战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全县政法战线先进集体”,“全县支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机构设置
甘南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商事审判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长山、双河、宝山、平阳4个人民法庭,执行局,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研究室、信访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大调解中心等共计20个部门。
法院建设
甘南法院近年来工作亮点 1、是树立信访意识,强化信访责任,建立“金字塔”式信访工作管理模式。 自上而下抓管理,抓推进,自下而上抓排查,抓化解,具体办案人对案件的信访风险负责,庭长对全庭信访工作负责,副院长对分管战线的信访工作负责,院长对全院信访工作负总责,形成统一管理,一级抓一级,层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的信访工作格局,做到一案一领导、一案一合议庭、一案一定责、一案一期限、一案一倒查、一案一卷宗,案件到人头,责任到领导。坚持问题导向,重在解决问题,从解决问题出发,做到案件不息访,工作不罢休,包案不撤销,带动信访案件化解。按照“金 字塔”模式法院建立了由主管院长、庭长及中层干部岗位轮流接谈制度,每周一依照其分管战线分组接谈。对上访事由确实有理的,依法解决,直接落实交办责任,限时办结,并由信访办负责督办落实,跟踪问效。对老访案件和涉及党政机关或多个部门的案件,院长亲自接待处理,信访任务落情况每周通报一次,对不及时、不认真办理交办事项的通报批评,并对信访责任人问责确保接访不走过场,能一次解决的不让群众跑第二次,从而大大提高了效率效能,从根本上减少了重复访的发生,有效控制了新访。同时,根据市中院《关于实行信访约谈的暂行规定》法院已经全面施行院长约谈制度。 2、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创新纠纷解决机制。 立足县情院情 完善顶层设计。甘南县过去是有名的信访大县,群众信访不信法,法院案结事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紧张。对此,院党组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大调解体系的构想。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大调解领导小组,乡镇、社区、村都成立相应的大调解领导组织,全县聘请226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县乡村一体化大调解格局全面形成。推行“中心点和调解骨干带动模式”,即:以县城为中心点,带动社区人民调解;以设法庭的乡镇为中心点,带动辖区基层调解组织,以点带面,不断探索诉前调解、联调联动、诉调对接、司法保障等新举措,逐步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开创了案件数量成倍增长,涉诉访量成倍下降的良好局面。强化组织领导 实现资源整合。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大调解中心,强化设法庭乡镇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各法庭设诉前调解室,并设立两个巡回法庭,因地制宜建立完善调解网络,搭建起矛盾纠纷化解的法律平台。同时,我们把8名有经验、有责任心、群众威望高的老法官返聘到大调解中心工作,两人一组,实行主办负责制、合议制和联席会议制。每组对应甘南镇内两个社区和一个法庭所辖乡镇,实现点对点的指导、规范和带动。整合司法资源、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对疑难复杂纠纷,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辅助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加,必要时邀请县领导参加,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实行联调联动突出效率效果。坚持联调联动,减轻当事人诉累。对于主体难确定、责任难划分、法律关系复杂的矛盾纠纷尽量通过调解解决,协调各方,形成合力,促使纠纷当事人庭前和解,达到时间短、成本低,后患小的良好效果。通过将人民调解 的灵活机动和诉讼调解的司法权威的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群众普遍反映“调解的范围广了,解决问题的渠道多了,法院的工作效率高了,我们打官司不用愁了。”尝试用大调解方法解决积案,在一天时间里,对9起长期上访的信访积案集中进行听证调解,通过调解息诉罢访3件,访转诉引入司法程序的6起,有效减轻了信访压力。2014 年,到省进京的涉诉上访案件 人次,同比下降86.36%。2012年以前旧存的涉诉上访案件办结78件,息诉63件,下降45.71个百分点,得到了市中院的充分肯定。强化诉调衔接 提供司法保障。为全面贯彻落实审判责任制,我们把大调解工作进行了科学定位:既是矛盾纠纷的化解平台,又是案件审理的庭前准备。为此,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大调解的职责范围,凡是可调案件原则上引入大调解程序。安 排5名专兼职审判人员及法警队同志分工负责财产保全、民一、民二送达、职权调查、小额速裁、司法确认等项工作,实现了诉转调、调转诉的无缝链接。对转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因在调解过程中完成了证据举示、调查取证等庭前准备工作,极大缩短了审理期限,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久拖不办、办而不决问题,从根本上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和信访的压力,形成了大立案、大民事、大调解、精审判“三大一精”工作格局。 3、是坚持转变作风,源头治理。 对那些不适合司法程序的矛盾纠纷尽可能通过诉前调解机制进行化解,有效降低信访量,对可能发生的上访案件,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解决,掌握主动权。及时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群众普遍反映“调解的范围广了,解决问题的渠道多了,法院的工作效率高了,我们打官司不用愁了。”坚持硬性维稳和柔性维稳相结合的原则,既严格依法治访,又注重疏导化解,既维护法律权威,又体现司法为民的理念。一方面,对缠访、闹访的上访人,加大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起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依法惩治违法行为的作用;另一方面,实施人文怀,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人实施司法救助,做到有事有人管,有理有人帮,有困难有人解决。对11起符合司法救助案件的上访人给予救助,树立了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4、三大平台体系建设 甘南法院高度重视三大平台体系建设,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甘南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实施细则〉,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专门负责公开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工作。一是舍得投入。从元月开始的网络信息化推进措施将加大推进力度。二是成立新闻传媒中心。在县电视台设立案件追踪和法律热点专栏,开展以案讲法宣传,对热点问题展开全民大讨论,传递正能量,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实现公平正义。三是开辟法律文化展窗。在法院楼下设立大面积法律文化宣传栏,将现行法律政策、诉讼指导、典型案例、热点难点问题以原文登载、释法解疑、漫画说法、以案说法等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形式展现给民众。四是在法院和法庭候等室安装电视浏览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缓解当事人紧张情绪,有利于缓解矛盾和压力。五是公开裁判文书。在甘南法院网站开辟裁判文书专栏。裁判文书采取网上审批、网上盖章的制度,建立起了裁判文书库。今年上半年共审结各类案件1485件,判决结案件241件,已生效判决书175件,上网文书53件(30%),较好地完成了裁判文书公开的平台体系建设。
所获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甘南县人民法院先后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先进集体”,“ 全省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档案工作标兵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市政法战线“学创”活动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全县集中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全县政法战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全县政法战线先进集体”,“全县支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