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原称贵池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2月,院址设于当时的县人民政府内。1988年,贵池撤县建市,贵池县人民法院更名为贵池市人民法院。2000年9月池州撤地建市,贵池市人民法院更名为贵池区人民法院,下设五所派出法庭。机关设有15个内设机构,目前在编工作人员90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 成立时间
1950-02-01
- 区位
池州市贵池区
- 全院人数
正式在编干警90人、聘用人员38人
- 地址
秋浦东路168号
- 院长姓名
张和柳
- 邮政编码
247000
- 联系电话
0566-2311155
法院简介
现辖19个镇、街,辖区面积2516平方公里,辖区人口65万。现有编制100人,目前在编90人,其中本科学历74人,研究生学历11人,具有法官资格57人,一线办案法官41人,聘用人员38人。设有15个内设机构,包括五个基层法庭(殷汇、马衙、乌沙、梅街,杏花村法庭,杏花村法庭尚未挂牌)。班子成员7人。全院正科3人,副科25人(含研究生学历享受副科待遇8人)。现有10个党支部,在职党员68人。
机构设置
下设殷汇、梅街、乌沙、马衙、杏花村五所派出法庭。机关设有1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技术室、监察室。
法院建设
连续三年来,该院年均收案均在5000件以上,占池州市法院系统案件数的近二分之一。近年来,贵池区法院不断强化审判管理,规范案件质量评查,邀请代表、委员监督重大案件执行,健全奖惩与考核机制,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指标结构明显优化,质效综合考评排名居全市前列。 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信息技术载体,创新司法公开方式,丰富诉讼服务功能,推进三大平台建设,提升司法活动透明度。树立“群众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满意导向”意识,增强群众感情,加强基层联系,优化为民措施,在司法行为细节上彰显为民决心。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采取专人专业审理模式,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稳妥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创新采用QQ视频跨省庭审,通过QQ、微信开展异地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调解工作,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试点人民调解联络员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调解业务培训,为人民调解提供人才与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导向、激励、约束和教育作用,不断创新举措,努力锻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法官队伍。2013年,荣获了“池州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
所获荣誉
近年来,先后荣获了全省优秀法院、池州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贵池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1人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3人分获全国、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1人获全省十佳人民法庭庭长称号,80多人次分获省、市、区各类表彰及荣誉称号。1篇征文在全国法院第22届学术讨论会上获二等奖(全省一等奖),3篇征文在全国法院第23、24届学术讨论会征文评比中分获2个全省三等奖和1个全省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