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院情简介
  • 3.1.机构设置
  • 4.法院建设
  • 5.所获荣誉
  • 6.参考资料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

红河县位于云南省红河南岸,面积2057平方公里,全县共13个乡镇,居住着哈尼、彝、傣、瑶、汉等33万各族人民,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5.9%,其中哈尼族占78.7%。红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8月,法院审判办公大楼位于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中段,实有在职干警48人,内设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科、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十三个机构,有甲寅法庭、阿扎河法庭、浪堤法庭、乐育法庭、垤玛法庭五个派出法庭,其中浪堤法庭为中心法庭。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

  • 全院人数

    48人

  • 成立时间

    1955年8月

  • 区位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

  • 院长姓名

    秦卫东1

  • 地址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

  • 邮政编码

    654499

  • 联系电话

    0873-46213400873-4622514

院情简介

红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8月,法院办公大楼位于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中段。现实有在职干警48人,另有经县政府批准招录的5名协警,本科以上学历干警36人,占总人数的75%,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近年来,红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努力实践“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精神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肩负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机构设置

内设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科、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十三个机构,有甲寅法庭、阿扎河法庭、浪堤法庭、乐育法庭、垤玛法庭五个派出法庭,其中浪堤法庭为中心法庭。

法院建设

红河县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审判工作,更新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深化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红河县法院始终把涉诉信访工作摆在首位,完善领导接访制度,扎实开展速裁工作,在立案庭设置便民服务窗口,设立“畅通群众诉求室”,推行集“立案、接访、导诉”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诉前矛盾化解工作及立案调解工作,有力提供了司法服务保障;刑事审判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推行被告人财产查控制度、量刑规范化制度、未成年人家访制度、缓刑人员社区矫正调查、回访制度,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民事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加大民事调解力度和巡回审判力度,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行政审判工作坚持监督、支持并重,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的和解协调工作,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沟通,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红河县法院本着“查找短板、解决问题、提升能力”的基本要求,结合“素质提升年”活动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并使之形成常态。通过“案件评查”这一有效途径来提升全院干警的总体业务素质,最终实现红河县法院党组制定的“2012年至2013年打基础,从2014年起逐步整体全面提高”的队伍建设目标,并积极推进“三公开”平台建设,全面保障司法公开,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和制度建设,确保裁判公正。

所获荣誉

自2009年以来,红河县法院荣获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州“优秀法院”、“全州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全州2011年度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积评查工作先进集体”、全州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和“2009——2011”年文明单位,“全县2006—2010年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荣获省、州、县的各种集体、个人表彰60余次。

参考资料

  • 1
    红河县法院院长秦卫东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引用日期 201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