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法院简介
  • 4.机构设置

伊春市金山屯区人民法院

伊春市金山屯区法院的审判机关始建于1965年。法院综合审判大楼坐落在金山屯区花园街22号楼。现在全院下设11个庭室,34名干警。在编干警20人,具有法职人员15人,年均审理案件300余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伊春市金山屯区人民法院

  • 成立时间

    1965年

  • 区位

    伊春市金山屯区

  • 全院人数

    34名

  • 地址

    伊春市金山屯区花园街22号

  • 院长姓名

    丛喜武

  • 邮政编码

    153026

  • 联系电话

    0458-3738872

法院简介

金山屯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1965年美溪区人民法院在大丰区(局)设置的民事审判组,1967年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砸乱。1969年8月,其职能由区人民保卫部取代。1973年9月,区人民保卫部撤销,成立区人民法庭,下设刑事、民事审判组,全员编制6人。1978年12月5日,法庭扩建为区人民法院,刑事、民事审判组分别改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并设立办公室、法警小队,编制达14人,设代院长1名。翌年6月29日,增设副院长1名。同月,成立法院审判委员会。1980年9月,区六届人大会议将代院长选为院长。1981年3月增设经济审判庭,1983年,由于刑事案件审判任务加重,经济审判工作一度停止。翌年4月,重新恢复。值此,全院编制增至25人。1984年4月,大丰区人民法院更名为金山屯区人民法院。1984年5月至1987年11月,设视察员1名。1986年12月,副院长增为2名。1988年12月,只设院长。1990年2月至1992年10月,相继增设副院长、协理员和调研员。1990年3月至1993年7月,相继设立行政庭、执行庭和告诉申诉庭。1994年5月,配院长1名,副院长2名,协理员1名,全院编制31人。1997年,“三长”交流后,全院编制33人,设院长1人,副院长2人,协理员1人。2002年,机构改革,编制22人,设院长1人,副院长2人,协理员取消,改设政工科。现在全院下设11个庭室,34名干警。

机构设置

金山屯区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督办室、纪检监察室、执行局共计11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