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8月正式设置,后几经撤并,1973年5月恢复。审判综合大楼座落在汉寿县龙阳大道十三区。全院核定政法编制102个,在编干警94人,在编在岗干警86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 成立时间
1950-08-01
- 区位
汉寿县龙阳镇
- 全院人数
94人
- 地址
汉寿县龙阳镇龙阳大道
- 院长姓名
刘智
- 邮政编码
415900
- 联系电话
0736-2862926
法院简介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8月正式设置,后几经撤并,1973年5月恢复。审判综合大楼座落在汉寿县龙阳镇龙阳大道十三区。全院核定政法编制102个,在编干警94人,在编在岗干警86人。现有班子成员10人,审委会专职委员4人,内设二层机构17个,派出法庭5个。
机构设置
汉寿县人民法院设有办公室、政工室、监察室、行装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金融合议庭)、民三庭、行政庭、执行局、执行二局、审管办、审监庭、司法警察大队、技术室、基建办17个内设机构及蒋家嘴、太子庙、罐头嘴、毛家滩、西湖5个派出法庭。
法院建设
近年来,汉寿县人民法院年收案数在2200件左右。多年来,汉寿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民生工程,打造为民法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院大力促进司法公开建设、化解涉诉信访积案,从立案、审理、执行“三大环节”入手,多措并举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促进阳光司法,各项为民工作得到落实。该院积极主动开展服务民生活动,开展了假日法庭、夜间法庭、车载法庭等工作模式,为农忙时节、交通不便群众等送去了温馨服务。此外,汉寿县人民法院还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庭审观摩、人大代表听庭评庭等审判活动,推进阳光审判建设,加大执行力度,开展专项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所获荣誉
因工作突出,近年来,汉寿县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市委政法委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2次、市级先进集体4次、先进个人8人次,先后涌现出全国办案标兵1人、全国刑事审判先进集体1个、省先进个人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