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眼压综合症
低眼压综合征概述:所谓“眼压”即眼内压,是眼球内容物作用于眼球壁及内容物之间相互作用的压力。眼压的形成与房水循环密切相关。正常人的眼压值是10-21mmHg,双眼压差值≤5mmHg。房水循环异常、炎症、全身疾病等多种因素都会引起病理性眼压。
基本信息
- 别称
低眼压综合症
- 常见发病部位
眼球
- 常见病因
房水循环异常
- 双眼压差值
≤5mmHg
发病原因
低眼压综合征病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1)手术或外伤后,伤口渗漏,睫状体脱离;
(2)药物作用,通常由于同时应用碳酸酐酶抑制剂和受体阻滞剂;
(3)脱水、尿毒症、糖尿病等全身疾病导致血液高渗;
(4)葡萄膜炎引起睫状体休克;
(5)血管阻塞性疾病等。
临床表现
(1)症状
常有视力下降,间歇性或持续性眼痛,严重者视力完全丧失,眼痛明显。
(2)体征
常见有睫状充血、角膜变形或塌陷、角膜水肿、角膜后弹力层皱褶、 房水混浊、前房变浅或消失、白内障、玻璃体混浊、视网膜水肿或脱离、 睫状体或脉络膜脱离、 脉络膜钙化、视乳头水肿、黄斑水肿、 巩膜塌陷或四条直肌附着处出现深沟、前房或玻璃体反复性出血,以及眼球容积变小眼轴变短等。
以上体征并非每个病人都全部出现,且轻重程度也依病情而有所不同。
治疗原则
(1)急性低眼压
急性发生,出现在眼压立即下降后,常为可逆性,如果在15天至一个月内逆转,以后称暂时性低眼压,临床上视功能损伤也常可逆转。
(2)慢性低眼压
低眼压持续2至4周以上而不逆转者,又称为迁延性或持续性低眼压,虽然许多眼可能恢复其基础视力,但尚不知道某一低眼压持续时间的耐受性如何,以及不可逆的组织损伤及功能改变的危险性如何。常需积极采取措施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