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春林
3贾春林,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于江苏,大学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江苏省泰州市政府副市长1。
2016年9月14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泰州市原副市长贾春林受贿案,认定被告人贾春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贾春林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
- 出生日期
1962年3月
- 出生地
江苏姜堰
- 毕业院校
人物履历
1979年9月扬州师范学院师资专科班中文专业学习;
1981年7月扬州地区(市)红旗良种场中学教师、校长;
1984年9月江苏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本科班学习;1986年7月扬州市红旗良种场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
1989年11月,县级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2年5月县级泰州市委办公室综合一科副科长;
1994年7月,县级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
1995年8月县级泰州市教委党委副书记;
1996年2月,县级泰州市教委党委书记;
1996年5月县级泰州市委(海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97年1月,海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区长;
1997年7月,海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区长,泰州市城管办主任;
1999年3月,海陵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泰州市城管办主任(其间:1999年9月-1999年12月 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0年4月,泰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委主任、党组书记;
2001年7月,泰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年5月,泰州市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6年6月,兴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6年12月,兴化市委书记;
2007年2月,兴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10年5月-2010年8月 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法国国立行政学院高研班学习);
2011年6月,泰州市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