蹴鞠
3蹴鞠(读音:cù jū),汉语词语,释义是中国古代一种以足踢球的体育活动,与现代足球运动有相似之处1。
“鞠”系皮制的球,蹴鞠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故都临淄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蹴鞠
- 别名
蹋鞠、蹴球、蹴圆、筑球、踢圆
- 批准时间
2006年
- 非遗级别
国家级
- 申报地区
山东省淄博市
- 遗产类别
杂技与竞技
- 遗产编号
Ⅵ—173
词语释义
蹴鞠流传了两千三百多年,它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故都临淄,在汉代获得较大的发展,唐宋时期最为繁荣,从元明时期开始走向衰弱,清代主要在民间流行。20世纪以来,由于受到战争、灾害等原因的影响,蹴鞠活动已越来越少见2。
战国蹴鞠
蹴鞠一词最早见于《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书中记载:西汉时身为“安陵阪里公乘”的项处,因迷恋“蹴鞠”,虽患重病仍不遵医嘱继续外出蹴鞠,结果不治身亡。其后蹴鞠一词在《汉书》中多次出现。不过,汉以前的战国,称古代足球为“蹋鞠”。《战国策·齐策》中记载齐国首都临淄人的生活时说:“临淄之中七万户……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这段话后来也在《史记·苏秦列传》中出现过。是说富裕起来的临淄,市民有很多文体活动,包括吹奏、击打、弹拨乐器,斗鸡、赛狗、下棋和踢球。这些史料表明,战国时期的齐国都城临淄,蹴鞠已发展成一种在民间广为盛行的娱乐方式。
两汉三国蹴鞠
两汉三国时期,蹴鞠发展较快。首先,娱乐性蹴鞠得以继承。有“康庄驰逐,穷巷踏鞠”,“上以弓马为务,家以蹴鞠为学”的记载。其次,出现了表演性蹴鞠。表演性蹴鞠是在鼓乐伴奏下进行以脚、膝、肩、头等部位控球技能的表演。从汉画像石上所描绘的蹴鞠表演看,有单人蹴1鞠、单人蹴2鞠、双人边击鼓边蹴鞠等形式;有足踢、膝顶、双腿齐飞、单足停鞠、跃起后勾等技术动作。有人称之为“蹴鞠舞”,是百戏中的重要节目。
第三,出现了竞赛性蹴鞠。这种蹴鞠一般设有鞠场,鞠场呈长方形,一般为东西向,设有坐南面北供观赏的大殿,四周有围墙,称为“鞠城”。具体的蹴鞠方法在东汉李尤的《鞠城铭》有所说明:“圆鞠方墙,仿象阴阳。法月冲对,二六相当。建长立平,其例有常:不以亲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其非。鞠政犹然,况乎执机!”
第四、蹴鞠开始用于军中练兵。刘向《别录》中说:“蹋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才也,皆因嬉戏而讲练之”。蹴鞠除象征“兵势”、有训练武士的作用外,也用于丰富军中生活,使战士保持良好的体力和情绪。“今军无事,就使蹴鞠”,就是后者的反映。汉代班固把古代足球列入兵家技巧类,并称:“以立攻守之胜者也。”唐朝颜师古注云:“蹴鞠,陈力之事,故附于兵法焉。”
唐宋蹴鞠
如果说汉代是蹴鞠文化发展的一个高潮的话,那么唐宋则是蹴鞠文化发展的第二个高潮。首先,充气球的出现。蹴鞠从最初使用塞满毛发的实心球,唐代以后则出现充气球(一说南朝以后就出现了充气球)。唐代仲无颇的《气毬赋》:“气之为球,合而成质。俾腾跃而攸利,在吹嘘而取实。尽心规矩,初因方以致圆;假手弥缝,终使满而不溢。苟投足之有便,知入门而无必。时也广场春霁,寒食景妍。交争竞逐,驰突喧阗。或略地以丸走,乍凌空以月圆。”第二、球门的出现。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乐考二十》中说:“蹴毬盖始于唐,植两修竹,高数丈,络网于上为门,以度毬。毬工分左右朋,以角胜负。”用球门的蹴鞠比赛一般是单球门,大多在宫廷宴会时进行。这比此前的直接对抗后退了一步,但对踢准要求更高。筑球时在球场中央竖立两根高三丈的球杆,上部的球门直径约一尺,叫“风流眼”。衣服颜色不同的左右军(两队)分站两边,每队12或16人,分别称为球头、骁球、正挟、头挟、左竿网、右竿网、散立等。球头与队员的帽子亦稍有区别。比赛时鸣笛击鼓为号,左军队员先开球,互相颠球数次然后传给副队长,副队长颠数待球端正稳当,再传给队长,由队长将球踢向风流眼,过者为胜。右军得球亦如此。结束时按过球的多少决定胜负,胜者有赏,负方受罚,队长要吃鞭子,脸上涂白粉。
第三、蹴鞠活动更为普及。宋代从皇宫内院到平民家庭,都以蹴鞠为乐。元代钱选所绘《宋太祖蹴鞠图》,便是描绘宋太祖赵匡胤与赵炅、赵普等人踢球的场面。市民也常常在御街和横街玩蹴鞠等:“举目则秋千巧笑,触处则蹴鞠疏狂”。
女子中也有蹴鞠活动,不少宋代铜镜中有男女相对踢球的纹饰,宋代陶枕也描绘了民间少女踢球的情景。
第四、不用球门的踢法逐渐规范。这种踢法叫做白打。从一人场到十人场。“一人场”由参加者逐一轮流表演,称为“井轮”。除用足踢外,头、肩、臀、胸、腹、膝等部位均可接球。使球高起落下称为“飞弄”,使球起伏于身上称为“滚弄”。它以表演花样多少和技艺高低决定胜负。二人以上至10人分别称为二人场、转花枝、流星赶月、小出尖、大出尖、落花流水、八仙过海、踢花心和全场,各有规定的踢球路线。用上身触球称为上截解数,膝以上部位触球称为中截解数,用小腿和脚踢称为下截解数。踢法繁多,所以《蹴鞠谱》上说“脚头十万踢,解数百千般”。第五、出现蹴鞠组织并有社规。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发扬互助,至少在南宋时期,宋代的蹴鞠艺人组织了自己的团体,叫做“齐云社”,又称“圆社”。这是专门的蹴鞠组织,专事负责蹴鞠活动的比赛组织和宣传推广。齐云社还制定了《齐云社规》。其中有“十紧要”:要和气,要信实,要志诚,要行止,要温良,要朋友,要尊重,要谦让,要礼法,要精神。“十禁戒”:戒多言,戒赌博,戒争斗,戒是非,戒傲慢,戒诡诈,戒猖狂,戒词讼,戒轻薄,戒酒色。宋人谈到蹴鞠的价值,称赞“蹴鞠成功难尽言,消食健体得安眠。本来遵演神仙法,此妙千金不易传。”又说:“巧匠圆缝异样花,智轻体健实堪夸。能令公子精神爽,善诱王孙礼义加。”不但能令人健身、愉快,还有助于领悟礼义,体现了蹴鞠观念的发展与变化。
辽金元蹴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