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态活菌制品总论
微生态活菌制品必须由非致病的活细菌组成,无论在生产过程、制品贮存和使用期间均应保持稳定的活菌状态。它可由一株、多株或几种细菌制成单价或多价联合制剂。根据其不同的使用途径和方法可制备成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或散剂等多种剂型。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微生态活菌制品总论
- 所属
微生态活菌制品总论
- 分类
微生态活菌制品总论
- 累呗
微生态活菌制品总论
微生态活菌制品总论药典标准
品名
中文名
微生态活菌制品总论
汉语拼音
Weishengtai Huojun Zhipin Zonglun
英文名
Microecologics for Therapeutic Use
定义、组成及用途
微生态活菌制品系由人体内正常菌群成员或具有促进正常菌群生长和活性作用的无害外籍细菌,经培养、收集菌体、干燥成菌粉后,加入适宜辅料混合制成。用于预防和治疗因菌群失调引起的相关症状和疾病。
微生态活菌制品必须由非致病的活细菌组成,无论在生产过程、制品贮存和使用期间均应保持稳定的活菌状态。它可由一株、多株或几种细菌制成单价或多价联合制剂。根据其不同的使用途径和方法可制备成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或散剂等多种剂型。
基本要求
微生态活菌制品的制备方法、工艺应能保证成品含有足够的活菌数量,保持其稳定性,同时应防止外源因子的污染。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制造
生产用菌种
生产用菌种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选用的生产用菌种应来自人体内正常菌群,或对人体无毒无害、具有促进正常菌群生长和活性作用的外籍细菌。细菌的分离过程和传代背景应清晰,应具备稳定的生物学和遗传学特性,并能保持稳定的活菌状态,经实验室和临床试验证明安全、有效。
生产用菌种应按照“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建立种子批系统。三级种子批应分别冻干,置适宜温度保存;种子批传代应限定传代次数,原始种子批和主种子批启开后传代次数不得超过10代,工作种子批启开后至发酵培养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3.种子批的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