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图机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第二类心电图机,类代号现为6821。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的要求
心电图机的产品的命名应采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的通用名称,或以产品结构和应用范围为依据命名,例如:单道心电图机,单道自动心电图机,三道心电图机;三道自动心电图机;多道心电图机;多道自动心电图机等。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产品一般为台式或手提式,由主机、患者电缆和电极组成,电极也可分为可重复使用和一次性使用两种形式。记录方式可采用热笔式或热线阵记录方式等。有些产品具有信号输入或信号输出端口。有些产品还带有特殊的专用软件可用于对心电图进行辅助分析。
心电图机类产品按产品应用部分可划分为:B型、BF型、CF型;
按功能可划分为:具有分析功能或具有不同的分析功能、不具有分析功能;
按记录形式可划分为:单道、多道;
按产品电源部分可划分为:交流、交直流两用;
按记录方式可划分为:热笔式打印、热阵式打印。
产品图示举例如下:
(三)产品工作原理
利用体表放置的通过患者电缆联接到设备的两个电极,按照心脏激动的时间顺序,记录体表两点间的电位差。
(四)产品作用机理
心脏在机械收缩之前,首先产生电激动,心肌激动所产生的微小电流可经过身体组织传导到体表,使体表不同部位产生不同的电位,对这种心脏动作电位的可见记录就是心电图。
(五)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
目前与心电图机产品相关的常用标准举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