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医学科学部简介
  • 3.机构设置
  • 3.1.综合处
  • 3.2.医学科学一处
  • 3.3.医学科学二处
  • 3.4.医学科学三处
  • 3.5.医学科学四处
  • 3.6.医学科学五处
  • 3.7.医学科学六处
  • 3.8.医学科学七处
  • 3.9.医学科学八处
  • 4.医学科学部申请代码
  • 4.1.H01  呼吸系统
  • 4.2.H02  循环系统
  • 4.3.H03  消化系统
  • 4.4.H04  生殖系统/围生医学/新生儿
  • 4.5.H05  泌尿系统
  • 4.6.H06  运动系统
  • 4.7.H07  内分泌系统/代谢和营养支持
  • 4.8.H08  血液系统
  • 4.9.H09  神经系统和精神疾病
  • 4.10.H10  医学免疫学
  • 4.11.H11  皮肤及其附属器
  • 4.12.H12  眼科学
  • 4.13.H13  耳鼻咽喉头颈科学
  • 4.14.H14  口腔颅颌面科学
  • 4.15.H15  急重症医学/创伤/烧伤/整形
  • 4.16.H16  肿瘤学
  • 4.17.H17  康复医学
  • 4.18.H18  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
  • 4.19.H19  医学病原微生物与感染
  • 4.20.H20  检验医学
  • 4.21.H21  特种医学
  • 4.22.H22  放射医学
  • 4.23.H23  法医学
  • 4.24.H24  地方病学/职业病学
  • 4.25.H25  老年医学
  • 4.26.H26  预防医学
  • 4.27.H27  中医学
  • 4.28.H28  中药学
  • 4.29.H29  中西医结合
  • 4.30.H30  药物学
  • 4.31.H31  药理学
  • 5.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

医学科学部负责组织拟定医学科学领域的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和项目指南;负责受理、评审和管理各类医学科学基金项目;负责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专家评审系统的组织与建设;承担重要科学问题的咨询;承办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医学科学部简介

医学科学部负责组织拟定医学科学领域的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和项目指南;负责受理、评审和管理各类医学科学基金项目;负责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专家评审系统的组织与建设;承担重要科学问题的咨询;承办自然科学基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医学科学部主要资助针对机体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的形态、结构、功能及发育异常以及疾病发生、发展、转归、诊断、治疗和预防等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学部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1个综合处,8个科学处。

机构设置

综合处

协助科学部主任完成本科学部各类基金项目与行政经费的年度预算;负责对资助项目成果的集成;负责部分科学基金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科学部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政务信息及运行保障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 010-62328941 010-62328940 Email: zhangfz@nsfc.gov.cn

医学科学一处

医学科学一处主要资助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组织器官的结构、功能、遗传、发育异常以及各类非传染性、非肿瘤性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诊断、治疗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老年医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联系电话:010-62327214 Email: sunrj@nsfc.gov.cn

医学科学二处

医学科学二处主要资助泌尿系统、生殖系统(含围生医学)、内分泌系统及代谢和营养支持、眼科学、耳鼻咽喉头颈科学、口腔颅颌面科学领域的组织器官结 构、功能、遗传、发育异常,以及各类非肿瘤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诊断、治疗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联系电话:010-62326922 Email:xuyy@nsfc.gov.cn

医学科学三处

医学科学三处主要资助神经系统和精神疾病及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神经和精神系统:主要资助神经系统组织器官的结构、功能、遗传、发育异常以及各类非肿瘤性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诊断、治疗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联系电话:010-62327198 Email: caohq@nsfc.gov.cn

影像医学领域主要资助以医学影像、医学信息为研究内容,医学工程为研究手段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