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实施目的
  • 3.主要内容
  • 4.制度实施
  • 5.制度意义
  • 6.参考资料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是由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制定的军事飞行人才训练、管理制度,于2015年2月印发。

实施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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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制定的军事飞行人才训练、管理制度,旨在依托优质高中建设青少年航空学校,形成军地合作、联合培养、多元保障的培养模式,为军队培育输送热爱空天、矢志飞行、素质全面的优秀飞行学员。1

主要内容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提出,遴选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开办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承办中学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申报推荐,教育部和空军有关部门考查遴选确定。

有关省份开办的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面向本省范围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年龄在14-16周岁,空军招飞机构对报名考生组织考查。实验班单列招生计划,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空军招飞机构的考查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障公平,保证质量。

航空教育实验班学生接受训练

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开展航空特色教育活动,主要由空军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国防教育、军事体育、航空知识、飞行训练等。航空实验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空军派驻管理干部,负责组织开展航空特色教育与训练,配合学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对航空实验班学生,发放伙食费、被装和生活津贴。

航空实验班毕业生高考志愿应当根据培养协议首先填报空军飞行院校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并参加招飞选拔检测。对招飞选拔检测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招飞选拔专业成绩折算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制度实施

从2015年起,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等空军招飞生源主要省份,依托优质高中建设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每年招收10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培育输送热爱空天、矢志飞行、素质全面的优秀飞行学员,这不仅是军事飞行人才招收培养的重大变化,也为广大青少年学生提供了圆梦飞行、励志成才的崭新渠道。

制度意义

飞行少年军校学员

依托优质高中开办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顺应推进普通中学多样化发展的改革方向,是遵循飞行人才成长规律、从源头上提高军队飞行学员选拔质量的有效举措。

世界主要国家普遍重视飞行人才早期培养开发,军队招收的飞行学员入伍前大多具有飞行经历。中国曾采取开办滑翔班、建立飞行学员早期培养基地、试办飞行少年军校等形式培养飞行苗子,孕育和培养了许多堪当重任的高级将领和优秀飞行人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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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设一批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