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通知介绍
  • 4.通知内容
  • 5.参考资料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是2013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通知。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 所属地区

    重庆市

  •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编号

    渝府办发〔2013〕166号

  • 时间

    2013年6月27日

通知介绍

渝府办发〔2013〕16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7日

通知内容

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有关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结合我市防暑降温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第四条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第五条 建立高温天气实时监测和预警预报制度。

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高温天气适时监测和预警预报。每年6―11月期间,市气象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5日前,通过当地报纸、电视或广播向社会公布上月高温天气汇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