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报告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0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举行。江泽民代表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大会通过该报告的决议。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十六大报告
- 召开时间
2002年11月8日
- 召开地点
北京
- 参会人员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
- 报告题目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 报告人
江泽民
大会主题
报告指出,党的十六大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1
报告目录
报告共分十个部分: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三年的基本经验;
二、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四、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
五、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
六、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
七、国防和军队建设;
八、“一国两制”和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九、国际形势和对外工作;
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1
报告总结
报告总结了13年来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10条基本经验,阐述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要求,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报告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在新世纪坚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等重大问题,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奋勇前进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报告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奋发图强,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共同创造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