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简介
  • 4.违纪通报

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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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荷塘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政委

李哲,男,汉族,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荷塘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政委。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李哲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曾任职务

    荷塘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政委

  • 原工作单位

    荷塘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

人物简介

荷塘区人民法院原法警大队政委

违纪通报

2012年-2013年,荷塘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政委李哲,在担任一起财产权属纠纷案审判长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私下接受该案被告的宴请,并收受贿赂现金1万元及烟酒;违反法定程序,未经合议庭合议,私自制作并送达判决书;违反办案纪律,超过法定审理期限拖延办案,故意不依照法律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其行为严重败坏了法院公信力和法官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4年12月,李哲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同时,李哲向区人大辞去了荷塘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