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开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前身是开封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始建于1970年,为开封市司法局管理的副县级司法行政公务员单位,内设科室、大队均为正科级建制。几十年来,历经几代人的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在野草丛生、沟塘纵横的沼泽地上建起了一座花园式的现代化文明戒毒场所。开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拥有专兼职教师22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5名,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23名,公职律师3名,国家二级人力资源师1名;并设有文化、技术教室、多媒体教室、心理咨询室、沙盘治疗室、宣泄室、法律援助站、安置指导中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开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别名
开封市强戒所
- 行政区类别
副县级司法行政公务员单位
- 所属地区
豫中地区
- 政府驻地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依照法规,及时准确收容吸毒人员,维护场所安全;
3、依照法规,对吸毒人员实行严格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并实施奖惩;
4、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负责对吸毒人员的政治、文化和职业技能教育;
5、负责组织吸毒人员从事生产劳动,提高劳动技能;
6、依照《禁毒法》,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管理和教育工作;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针对性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工作;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工作;
7、开展戒毒康复、心理矫治、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对解除吸毒人员和社会上有吸毒史的戒毒康复人员提供过渡性安置,坚持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的方针,负责对学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负责组织学员进行生产劳动,发挥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功能。
领导成员
市局党委委员、所党委书记、所长:王 峰
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梁 斌
所党委委员、副所长: 张秋平
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许颖星
所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李 恩
生活卫生科科长:袁乃超
管理科科长:张新立
政治处主任:王 军
行政科科长:燕 强
生产教育科科长: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