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置沿革
  • 4.行政区划
  • 5.地理环境
  • 5.1.位置境域
  • 5.2.地形地貌
  • 5.3.气候
  • 5.4.水文
  • 5.5.自然灾害
  • 5.6.自然资源
  • 6.人口
  • 7.经济
  • 7.1.综述
  • 7.2.农业
  • 7.3.工业
  • 7.4.商贸
  • 7.5.金融
  • 8.社会事业
  • 8.1.教育事业
  • 8.2.文体事业
  • 8.3.医疗卫生
  • 8.4.社会保障
  • 9.交通
  • 10.风景名胜

大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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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下辖镇

大同镇,隶属于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东部,东和黔江区接壤,南与桐楼乡为邻,西接桑柘镇,北与走马乡、龙溪镇为邻,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驻地60千米,区域总面积47.66平方千米。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废细沙,分置大同、清河2乡,境域始为大同乡治;2013年,由小厂乡改为大同镇。截至2018年末,大同镇户籍人口为8636人。截至2020年6月,大同镇下辖1个社区、3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大厂坝。

大同镇粮食作物以玉米、马铃薯、红苕为主;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山羊、家禽为主;工业以建材、白酒等生产为主。2018年,大同镇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1个。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大同镇

  • 行政区类别

  • 所属地区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 地理位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东部

  • 面积

    47.66km²

建置沿革

清朝时期,境域属细沙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废细沙,分置大同、清河2乡,境域始为大同乡治。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大同、清河合并为同河乡。

1951年1月,由同河析出,再置大同乡。

1958年2月,大同乡改为大同公社。

1981年3月,地名普查时,为避重名,以境内地名命名,改为小厂公社。

1984年2月,撤小厂公社,改为小厂乡。

2013年,小厂乡撤乡设镇,改为大同镇。

行政区划

2011年,大同镇下辖大厂、龙门、大河、马驴4个行政村;下设23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大同镇下辖1个社区、3个行政村:大厂社区、龙门村、马驴村、大河村,镇人民政府驻大厂坝。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大同镇地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东部,东和黔江区接壤,南与桐楼乡为邻,西接桑柘镇,北与走马乡、龙溪镇为邻,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驻地60千米,区域总面积47.66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大同镇地处大厂盖顶部中山地带,地势北高南低;地形分为丘陵,山地;境内最高峰神仙堡位于大河村,海拔1480米;最低点十字岩位于大厂村,海拔1000米。

气候

大同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2.6℃,1月平均气温-3℃,极端最低气温-10℃(2010年1月12日);7月平均气温26℃,极端最高气温32℃(2007年7月23日);最低月均气温-3℃(2010年1月);无霜期年平均230天,最长达240天,最短为220天;0℃以上持续期23天(一般为3月20日—10月16日);年平均降水量1500毫米,年平均降雨日数为100天,最多达120天(2010年),最少为90天(2007年);最大雨量2000毫米(2010年),最少雨量1200毫米(2007年),降雨集中在每年4—10月,8月最多。

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