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事件
  • 4.实施奸淫
  • 5.批准逮捕

王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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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信用社主任

王志勇,男,南阳市卧龙区农村信用社主任。2012年3月8日,王志勇涉嫌强奸舞伴,被卧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志勇

  • 国籍

    中国

  • 民族

  • 性别

  • 职业

    河南一信用社主任

人物事件

王志勇,借与舞伴在KTV包间跳舞之机,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将舞伴拉到卫生间里奸淫。2013年5月3日,经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被告人王志勇被卧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实施奸淫

2012年3月8日,时任南阳市卧龙区农村信用社主任的被告人王志勇,经朋友李某等人邀请,在该市钻石KTV房间跳舞时,见朋友邀请的女友陈某年轻漂亮,顾起邪念。便主动邀其跳舞,跳至卫生间门口时,强行将陈某拉入KTV房间内的卫生间里,将门反锁。不顾陈某的强烈反抗和哭求,对陈某搂抱、抚摸,并将其按倒在卫生间的洗手台上,实施了奸淫。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还威胁受害人,说他有权有势,不准将此事告诉任何人,不许伤害他的名声和面子,否则后果自己想。

批准逮捕

事情发生后,被害人报了警,犯罪嫌疑人王志勇被抓获。此案在办理过程中,因一名民警和一名检察工作人员涉嫌诱使受害人翻供,目前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