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概念
  • 4.实行教职工聘任制的原因
  • 5.聘任制的步骤
  • 5.1.聘用制
  • 5.2.聘任制
  • 6.聘任制的特点
  • 6.1.优点
  • 6.2.缺点
  • 7.教师聘任制的形式
  • 8.聘任制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 9.《教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教职工聘任制

教职工聘任制我国大中小学正在推行的一种新型的用人机制,主要是使学校在完善多年岗位聘任制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学校的用人制度,逐渐实行聘任合同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教职工聘任制

  • 属于

    一种新型的用人机制

  • 符合

    国家法律制度

  • 聘请

    有教师资质或教学经验的人

基本概念

教职工聘任制,是在符合国家法律制度的情况下,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岗位设置,聘请有教师资质或教学经验的人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任用制度。

实行教职工聘任制的原因

教师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由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的制度,只有签订了聘用合同,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才能够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相关教师的权利义务才变为现实的权利义务。推行教师聘任制对建立一支合格稳定的教师队伍,提高学校办学的自主性,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以及推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法同时还规定,教师聘任制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这里应该强调的是,学校和教师双方必须意思表示一致,才能形成聘任合同关系。聘任合同以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教师按合同履行义务,学校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进修等方面的条件,并支付工资。实行聘任制的学校要对受聘教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考核,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

根据我国的国情,教师法规定,教师聘任制应当逐步实行,这主要是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教师聘任制要有步骤、稳妥地进行,不能搞一刀切。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聘任制的步骤

教师聘任制是分为聘用、任用两个步骤。

聘用制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学校用某人做教师。

聘任制

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指用人单位通过契约确定与人员关系的一种任用方式。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单位采取招聘或竞聘的方法,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的聘任人选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受聘人员职责、待遇、聘任期等。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简要地说就是学校确定教师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

聘任制的特点

优点

第一、教师聘任制的好处是可以提高教师的责任感,并淘汰不具备任教能力的庸才。第二、可以充分利用社会人力资源,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第三、打破传统教师任用制度,增进各地区教学经验的传播。第四、增加就业岗位。

缺点

师聘任制的缺点是,由于当前考核标准不健全,尤其在初中和高中,往往以升学率作为标准,加重了学生负担,对素质教育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现在没有健全的国家标准,难以真正打破传统的教师任用机制。

教师聘任制的形式

教师聘任制依其聘任主体实施行为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