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君
9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职务: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彦君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8年11月
- 出生地
河北束鹿
- 参加工作
1976年6月
- 入党时间
1979年6月
基本内容
1976.06-1980.02 武警内蒙古消防总队乌海大队战士
1980.02-1985.01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法警、机要员
1985.01-1987.06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1987.06-1989.07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秘书、纪检干事(正科级)
1989.07-1993.02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兼党组秘书、正科级助审员、副处级审判员
1993.02-1999.10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审判员(期间:1994.09-1995.07在中国人民大学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学习)
1999.10-2005.02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审判员(期间:2001.03-2001.07在内蒙古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2.10-2003.07在最高人民法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02-2007.01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中心主任、正处级审判员
2007.01-2010.07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局长、正处级审判员
2010.07-2011.12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副厅级)
2011.12-2012.02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党组书记
2012.02-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