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标准》通知
  • 4.《标准》简介
  • 5.相关软件
  • 5.1.适用范围
  • 5.2.使用单位
  • 5.3.编制依据及定额
  • 6.参考资料

2014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陈新中著书籍

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41,以部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为基础,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对2010年所颁布执行的《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试行)》定额部分章节、子目进一步修编和完善。

基本信息

  • 书名

    2014《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 作者

    主编:陈新中 杨新民

  • 页数

    381页

  • 出版社

    黄河水利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4年9月第1版

《标准》通知

为适应财政预算投资管理体制和加强河南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管理的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适应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需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颁发定额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重新制定了《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由《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三部分构成。

二、河南省财政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安装《标准》进行编制,其他省内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参照《标准》执行。对《标准》未涉及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由各省辖市、直管县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预算定额标准,报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

三、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需要适时修订《标准》。

四、本通知自2014年7月23日发布起执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豫财综[2010]110号)同时废止。

《标准》简介

一、《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1(以下简称本定额),分为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管道工程、农用井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道路工程、植物工程及辅助工程,共10章119节1751个子目及7个附录。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招标标底、工程决算等的依据;同时可作为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不包括冬季、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因素和增加的设施费用。

四、本定额按一日两班作业施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拟定。若部分工程项目采用一日一班制的,定额不作调整。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扼要说明各章节的主要施工过程和主要工序。次要的施工过程、施工工序和必要的辅助工作,虽未列出,但已包括在定额内。

六、定额中人工、机械用量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子目内容,所需的人工数和机械台班数。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束、辅助生产、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夜间工效影响、常用工具和机械小修、保养、加油、加水等全部工作在内。

七、材料消耗定额(含其他材料费、零星材料费),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子目内容所需的全部材料耗用量。

(一) 材料定额中,未列示品种、规格的,可根据设计选定的品种、规格计算,但定额数量不得调整。凡材料已列示了品种、规格的,编制预算单价时不予调整。

(二) 材料定额中,凡一种材料名称之后,同时并列了几种不同型号规格的表示这种材料只能选用其中一种型号规格的定额进行计价。

(三) 材料定额中,凡一种材料分几种型号规格与材料名称同时并列的,表示这些名称相同,规格不同的材料都应同时计价。

(四) 材料从分仓库或相当于分仓库材料堆放地至工作面的场内运输所需的人工、机械及费用,已包括在各定额子目中。

八、机械台班定额(含其他机械费),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主要机械及次要辅助机械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