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民
4王宏民,又名王红民,男,汉族,出生于1965年5月20日,初中文化程度,彬县香庙镇芦村河村人,2010年开始在彬县香庙镇蒙满祥(被害户主)家被雇佣养鸡至案发时。1
在雇主家打工多年,因被对方责骂而心生怨恨,王宏民一夜间制造了杀害6人的特大凶杀案件。10月21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彬县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5·27”特大杀人案。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王宏民
- 别名
王红民
- 民族
汉族
- 出生地
彬县香庙镇芦村河村
- 出生日期
1965年5月20日
- 代表作品
“5·27”特大杀人案
- 文化程度
初中
简介
5月27日凌晨,彬县香庙镇奇埠村发生一起命案,该村46岁男村民蒙满祥一家五口,及其邻居李云云被犯罪分子杀害。这一户遇难五人是祖孙三代,包括蒙满祥、其48岁妻子秦秋梅,其25岁儿子蒙飞,其81岁父亲蒙宏儒,其77岁母亲黄桂英,还有其58岁邻居李云云。
案发后,警方迅速赶赴案发现场,并封锁了现场,成立专案组展开缜密侦破,并于5月29日成功破获这起重大杀人案件,并抓获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王宏民,又名王红民,彬县香庙镇芦村河村人,2010年开始在彬县香庙镇蒙满祥家雇佣养鸡至今。目前,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仍不清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经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2014年5月26日下午,蒙某祥与王宏民下地给果树打农药,因王宏民不小心将农药撞洒,蒙某祥责骂了王宏民。王宏民因此怀恨在心,当晚在鸡舍干完活后,蒙某祥再次责骂他。5月27日凌晨,王宏民认为蒙某祥不想给工钱还想将他赶走,便随手从鸡舍拿起一把镢头砸在蒙某祥的头部,将其打倒在地。接着,王宏民又进入蒙家的卧室,将蒙妻、子、父母先后打砸致死。蒙家邻居李某云闻声出门,遇到王宏民后也被打死。
王宏民作案后,将镢头扔在玉米地里,并在蒙家地里睡了一晚上。5月27日早上6时许,王宏民返回蒙家鸡舍推粪。下地干活的村民路过发现后问他,身上为什么有血迹,王宏民说自己参与救人了,但又被问及自己身上的血迹为何不是片状时,他说不出来,这才被村民扣下。
被抓
检方认为,王宏民因为不满蒙某祥的责骂而产生杀念,用镢头先后在蒙某祥等6人头部多次打砸,致6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王宏民的话语不多,法官让其给自己辩护,他称“没啥说的”。检方认为,王宏民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被害者家属也要求法院应当从严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此外,王宏民的辩护律师还当庭提出,对其做精神鉴定的请求。庭审结束,死者蒙某祥的女儿已经泣不成声,法官当庭未作出判决。
参考资料
- 1彬县特大杀人案告破 嫌犯常年在被害人家打工腾讯网(引用日期 2014-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