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4·15群殴事件
房山4·15群殴事件指小磊诉称,自己在北京房山区琉璃河中学上初二,同班同学小旭、小宇等4人常要求其替写家庭作业。如果不顺从的话,四人就会对自己进行威胁和殴打。2013年4月15日,由于小磊没有替小旭“完成作业任务”,在课间休息的时候,4人又将小磊打伤,处于抑郁状态。为此,小磊将房山区琉璃河中学告上法院,要求学校赔偿2.6万余元。
北京一初中生遭4名同学围殴
因没替对方写作业
2014年9月3日上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告母亲当庭痛哭,指责学校不负责任。小磊的老师则出庭作证表示,自己已尽责,并无责任。
2014年9月3日上午9时30分,庭审开始。小磊并没有出庭,他的母亲张女士和2名代理人坐在原告席上。而被告席上则是房山区琉璃河中学的一名副校长和代理人。小磊的班主任邓老师坐在旁听席上。
“我家孩子冤屈太大了,他们不来,不露面就能把这事了了?不行。4个孩子打我家孩子一个人,班主任邓老师也在,我家孩子是不是好孩子?打完人他们想不来可不行!”还没开庭,看见被告席上只有学校一方,张女士边哭边大声地喊了起来。
据张女士讲,因为不知道殴打自家孩子的相关家庭信息,因此其曾要求学校提供几个打人学生及家长的身份信息,但学校以“搬家遗失档案”为由不肯提供,所以无奈之下,她只好先将学校起诉至法院。
2014年9月3日一听到殴打孩子的几个家长都没有到庭,张女士越发激动,嚎啕大哭起来。
为了能够顺利开庭,法官劝说张女士克制情绪。于是张女士走出法庭,在家人和代理律师的劝说下,张女士渐渐平静下来。
10分钟后张女士走进法庭,法官宣布开庭。
庭审焦点 原告:孩子多次挨打处抑郁状态
小磊诉称,自己在房山区琉璃河中学上初二,同班同学小旭、小宇等4人常要求其替写家庭作业。如果不顺从的话,四人就会对自己进行威胁和殴打。
2013年4月15日,由于小磊没有替小旭“完成作业任务”,在课间休息的时候,4人又将小磊打伤。
小磊的母亲说,事发当天,小磊曾向她哀求不敢去学校,因为其没替小旭写作业。张女士告诉孩子,如果有事就告诉班主任,小磊这才不情愿地出门上学。
但是很快,张女士就接到了孩子挨打的消息,她赶到学校带孩子去了医院。
张女士称,因长期遭受4名同学的威胁和殴打,事发后,小磊常被噩梦惊醒,白天少言寡语,不愿上学。经医院诊断,小磊处于抑郁状态。
“4个人把我儿子像球一样踢,能不心疼吗?”张女士说,她多次与班主任沟通,希望学校能妥善处理此事,但学校并没有做出调查和处理,也没告知相关学生家长,这才导致小磊一再挨打。
被告:学校已及时处理只同意赔治疗费
被告学校称,事发前班主任邓老师发现有学生代写作业,就已经对相关学生进行了教育,并通知了相关学生家长,也包括小磊的家长。
事发当日早晨,邓老师接到小磊母亲张女士的电话,称有学生要打小磊。邓老师就表示先不要叫孩子去学校,但张女士说小磊已经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