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成长经历
  • 4.校园杀人案
  • 5.执行死刑

滕显贺

滕显贺,辽宁农民,2009年4月8日晚上,与同伙将华北电力大学一对学生情侣杀害并奸尸,2011年5月被执行死刑。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滕显贺

  • 出生地

    辽宁

  • 性别

  • 民族

    汉族

  • 国籍

    中国

成长经历

滕显贺,男,出生于1989年, 辽宁人,初中文化,2009年 华北电力大学情侣被杀案主犯。

滕显贺家在辽宁省一个农村,其父母均务农,其兄长在南方 打工。

在父母的眼中,滕显贺性格有些内向,从不在外打架惹事,也比较孝顺,在家里属于“有眼力见”的,经常抢着帮父母干活。滕显贺是二儿子,相比老大而言,他受父母的溺爱更多点,但其父母说,滕显贺并不淘气,从小就让家长省心,都不用怎么管。 就是这样一个在家里时表现良好的“乖孩子”,出门打工仅1年,就作案多起,并成为杀人案的主犯。

校园杀人案

2009年4月8日晚上,华北电力大学一对学生情侣在校外 约会时双双失踪。几天后,学校师生在学校西侧的小树林里寻找时,发现一个新土堆,周边有一双鞋和一些血迹。接到报案9小时后,警方将滕显贺等4名嫌犯抓获。 滕显贺曾在一家建材城当 保安,有两名同案犯是他的同事。滕显贺说,他不想干活,嫌干活太累了,可是他缺钱花,就去抢钱了。 案发当晚,滕显贺与姚某、曹某等经预谋,在昌平区回龙观镇华北电力大学校园附近树林内,持刀对一对19岁的大学生情侣实施抢劫,在滕显贺的指使下,曹某和姚某分别持刀将男、女学生刺死。滕显贺等4人抢走两名被害人财物。滕显贺等3人还对遇害女生的尸体进行奸淫。此外,滕显贺还有过 抢劫行为。

2009年12月7日,此案宣判,法院以抢劫罪、强奸罪、犯侮辱尸体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对滕显贺执行 死刑。

执行死刑

一审宣判后, 滕显贺对被认定为主犯有意见,其他3名被另案处理的同案犯是 未成年人,滕显贺据此认为他这个成年人就被当做主犯判重了,因此他进行了上诉。

2011年5月27日消息,曾轰动一时的保安劫杀华北电力大学一对大学生情侣并强奸女大学生尸体案,以滕显贺被执行死刑告终。北京市一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滕显贺执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