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吴小兰慈善基金会
广东省吴小兰慈善基金会是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于2009年10月29日成立。我基金会积极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助等公益慈善活动。响应国家政策,参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公益活动,为社会公益事业创新发展提供资助,对国家民族发展有利的其他公益事业,本基金会将积极参与,为构建我国和谐社会而努力。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广东省吴小兰慈善基金会
- 成立时间
2009年10月29日
- 成立单位
广东省民政厅
- 公益慈善活动
积极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助
基金会简介
广东省吴小兰慈善基金会是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于2009年10月29日成立。 我基金会积极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助等公益慈善活动。响应国家政策,参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公益活动,为社会公益事业创新发展提供资助,对国家民族发展有利的其他公益事业,本基金会将积极参与,为构建我国和谐社会而努力。
广东省吴小兰慈善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 广东省吴小兰慈善 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关爱社会的弱势群体,关爱生活在边远贫困地区的儿童和青年,关爱失去生活能力的孤寡老人,关爱灾区民众;开展对社会有意义的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公益活动。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来源于广州市新豪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自愿捐赠。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 广东省民政厅 。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信息港A座8层 ,邮政编码: 510660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的捐赠;
(二)按照合法、安全性、流动性、有效性的原则,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国债、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有价证券等方式,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助等公益慈善活动。
(四)为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公益活动提供资助;
(五)为社会公益事业创新发展、研究提供资助
(六)对国家、民族发展有利的其他公益事业,本基金会将积极参与、资助。
(七)接受国内外热心公益事业的团体、个人的捐赠,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