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主要内容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实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中加强党的工作的意见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实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中加强党的工作的意见

  • 发文单位

    中共中央组织部

  • 发布日期

    2000年4月30日

  • 文件类别

    意见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现就在实施关闭、破产企业中加强党的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主要内容

一、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实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中加强党的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对一些资源枯竭和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实行关闭、破产是不可避免的。这些企业情况比较复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较多。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关系到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关系到使国有企业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关系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企业党组织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实践证明,在实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中加强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职工转变择业观念,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教育管理,是保证企业关闭、破产工作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委和关闭、破产企业原上级主管单位的党组织,应当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在这些企业中加强党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二、实施关闭、破产企业的党组织要坚定地站在工作第一线,保证企业关闭、破产的顺利进行

企业实施关闭、破产过程中,党的组织不能散,党的工作不能停,要把正确引导职工、保持稳定,保证关闭、破产工作顺利进行作为党组织的中心任务。

1 认真学习和宣传企业关闭、破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主动参与关闭、破产方案的制定,并围绕关闭、破产方案的实施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2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职工顾全大局,理解和支持企业的关闭、破产,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指导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做好群众工作。要建立稳定、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惑和思想疏导工作。与此同时,要督促落实有关职工群众福利待遇的各项政策,重视职工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 教育引导职工转变择业观念。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就业政策,推广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的先进典型,引导职工自强自立。要会同有关方面广开就业门路,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再就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为他们早日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

4 协助有关方面建立健全企业关闭、破产过程中的内部监管制度。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防止失职和渎职行为的发生,防止借关闭、破产之机隐匿、转移、私分国有资产。要协助、支持企业经营管理机构对生产设施、设备等国家财产进行保护,对于盗窃、哄抢国家财物等不法行为要采取措施,及时果断地加以制止。

5 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正常的党内生活。要给党员分配工作任务,并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必要条件。对拒不执行组织决定、不履行党员义务的,要批评帮助,经教育不改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三、实施关闭、破产企业中的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关闭、破产企业的共产党员尤其要自觉履行义务,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克服困难。

1 增强党的观念,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拥护和执行党和政府关于企业关闭、破产的各项政策、规定。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识大体,顾大局。党员个人有意见和建议,应通过正当渠道向党组织提出,不允许参与或组织集体上访、静坐、示威等活动。

2 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企业关闭、破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主动了解周围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帮助职工群众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不稳定苗头,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并努力做好说服劝阻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按照党组织的要求,积极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工作。

3 带头转变择业观念。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加再就业培训,提高再就业本领。发扬不等不靠、自强自立的精神,主动寻找新的就业岗位,带动职工群众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