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范围内迅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各乡、镇、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迅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敬老院、寄宿制学校以及“九小”、“三合一”场所,要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我区火灾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范围内迅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 地区
信阳市浉河区
- 类型
通知
- 国家
中国
基本信息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迅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的紧急通知
浉政办〔2011〕21号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详细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各乡、镇、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区直有关部门要全员参与,广泛动员。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场所全部排查一遍;乡、镇、办事处负责检查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包括社会单位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租赁的员工集体宿舍;民政部门负责检查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部门负责检查医院、卫生院;教育部门负责检查学校、幼儿园;工商部门负责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文化部门负责检查网吧、酒吧、KTV、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安监部门负责检查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大队重点负责检查列管的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负责协调、指导各单位和各部门检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对负责的场所开展全方位、高频率拉网格式排查,要切实澄清底数,分类建立台帐,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整治措施,严查彻改火灾隐患,重拳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确保火灾形势安全稳定。
二、强化整治措施,依法从严查处。各乡、镇、办事处,辖区派出所,社区警务中队,区直有关部门要立即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全方位清查,结合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全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做到“六个一律”: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关停并吊销相关证照;对于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存在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一律予以查封,对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九小”场所违规留宿两人以上的,一律立即清理;对于出租屋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对于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法使用明火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对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非法生产、经营的化工加工点等易燃易爆场所,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三、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消防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公安派出所要利用警务机制改革之机,迅速明确、划分消防分级管理权限,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严防失控漏管。各社区警务中队在检查中,发现只有一个安全出口、设置铁栅栏、防盗网影响安全疏散、逃生的旅馆、网吧、KTV、老年人建筑等场所,要联合工商、文化、民政等主管部门一律予以关停,不予关停的,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行动期间,凡工作流于形式、措施不落实的,区政府将通报批评。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火灾或者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以外,还将依法追究有关监管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上报,确保信息畅通。行动期间,各乡、镇、办事处、社区警务中队、区直各单位要将(附表3—附表8)于每天上午8时30分前,(附表9)于6月15日下午4点前报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消防大队),
附件: 1.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2.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3.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
4.全区火灾隐患集中清查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5.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清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6.“九小”场所火灾隐患集中清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7.出租屋火灾隐患集中清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8.在建工地火灾隐患集中清查整治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