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的意见
2007年11月9日,共青团中央等5部门以中青联发〔2007〕41号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分开展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试点工作的任务、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工作内容、试点基本条件、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8部分。试点工作任务是:在青少年工作中推行社会工作方法,推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发展和完善专兼职相结合的青少年工作体系,探索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年的社会化、专业化工作方式,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以试点工作为切入点,各试点地区初步建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基本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作用明显体现。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关于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的意见
- 编号
中青联发〔2007〕41号
- 发布单位
民政部人事部
- 发布时间
2007年11月9日
意见内容
关于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的意见
中青联发〔2007〕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综治办,民政厅(局),人事厅(局):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逐步实现青少年工作和专业化社会工作的有机结合,同时为社会工作者职业的推广普及和职业水平评价提供探索性的实践, 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民政部、 人事部将联合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
1.开展试点工作是完善社会管理、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凸显,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青少年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如青少年违法犯罪有所上升,青年就业压力增大,生活及其它方面存在困难的青少年数量较多,等等。这些问题的缓解,一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作用,以专业的社会服务去具体解决青少年问题。
2.开展试点工作是提升基层社会工作水平特别是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的社会工作特别是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还存在着基础薄弱、人员缺乏、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等问题,建立健全专业化的现代社会工作模式势在必行。社会工作从传统的行政模式向现代专业模式过渡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国情和各地具体情况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社会工作,这就要求有掌握现代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充实到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一线。
3.开展试点工作是促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引导青年学生到基层就业的有效手段。我国社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进程已经启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全国两百余所设立社会工作专业的大专院校每年培养近万名毕业生;同时,伴随着高校扩招,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为这一职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人才资源。开展试点工作有助于社会工作者职业的推广,将为社会工作者职业的发展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供实践经验,有利于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和基层人才缺乏之间的矛盾,为引导和鼓励青年学生面向基层就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途径,将对青年人才的成长和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试点工作的任务
在青少年工作中推行社会工作方法,推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发展和完善专兼职相结合的青少年工作体系,探索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年的社会化、专业化工作方式,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以试点工作为切入点,各试点地区初步建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基本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作用明显体现。
三、试点时间和范围
试点的时间为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全国将分两批确定试点地区。
四、试点工作内容
1.探索建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结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招用专业知识扎实、工作能力较强、热爱青少年工作的人员,立足街道(乡镇)、社区开展工作,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青少年工作有人做、做得实,提高工作水平和实效,特别是面向特殊青少年群体开展帮助和服务。
2.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对即将上岗和在岗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理念、知识和技能,鼓励他们参加全国统一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高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青少年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3.深化和发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发展。适应社会发展和青少年群体变化,把社会工作的理论与方法引入青少年工作中,把具有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的人才引进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中,用专业工作为青少年提供指导和帮助,解决青少年遇到的问题,强化直接面向青少年开展工作的力量,探索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使用办法。
五、试点基本条件
1.当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立了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