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1993年,因行政区划的变动,原滁县地区更名为滁州市(省辖市),原滁州市(县级市)划分为琅琊、南谯2个区。同年2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南谯区检察院共有10个内设科室,在编干警31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
- 市
滁州市
- 区
南谯区
- 类型
人民检察院
简介
1993年4月,南谯区检察院内设反贪污贿赂局、法纪检察科、刑事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办公室7个部门,共有干警20名。1995年7月,设立乌衣检察室;1998年5月,增设政工科、检察技术科,同时将刑事检察科分成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1999年1月,设立纪检组;2003年9月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法纪科、政工科分别更名为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和政治处;2006年9月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截止到2007年6月,南谯区检察院共有10个内设科室,在编干警31人。
获得荣誉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1
2020年10月14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
参考资料
- 1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公布安徽文明网(引用日期 2020-06-25)
- 2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名单最高检(引用日期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