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省地税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社会、推动地税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2年度,省地税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法规类180条、规划计划类2条、业务工作类4条、其他类4条。全省17市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20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2060余条。
概述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省地税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社会、推动地税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2年度,省地税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法规类180条、规划计划类2条、业务工作类4条、其他类4条。全省17市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20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2060余条。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我局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起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在职责分工上,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面搜集、认真审核、及时上传地税信息,并搞好机关内部的组织协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维护管理,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每个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处室地税信息的收集、审核工作。通过以上工作,强化了组织领导,理顺了内部关系,明确了职责分工,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各市局都相应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了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根据《条例》要求,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地税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研究制定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二是建立地税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地税信息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科学把握地税信息能否公开的界限,防止并杜绝了失泄密事件发生。三是建立地税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将信息公开纳入机关行政效能考核范围,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确保此项工作有监督、有考核、有奖惩,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地税部门实际,做到职能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公开。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一律按照,“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明确办事时限”的“五公开一明确”要求,全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实现了公开范围的无缝隙全覆盖,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在税收政策公开上,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各种税收政策包括优惠政策全部公开,同时做到更新及时,使公民及时获得相关政策信息。在纳税服务方面,突出了服务的快捷、简便、高效,为纳税人提供优良的办税条件和环境,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另外,我们还公开了工作计划、工作动态等,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地税工作动态,有利于加强对地税部门的监督。我局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信访电话、“山东地税”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等多种渠道,主动为社会各界提供地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形成了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公开格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省地税局2012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份,均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回复。
全省17市地税局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份,均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系统2012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与收费。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系统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地税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科学把握地税信息能否公开的界限,2012年度没有发生失泄密事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同步不够,部分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访、咨询,获取政府信息和解决实际问题之间的关系不够清楚,从而造成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些偏见和误解。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工作职能,有效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平稳发展。二是通过网站加大主动公开。加强山东地税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网上税务窗口作用,推进主动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不断增强栏目的互动性,并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纸质等多种方式,拓宽公众申请渠道,节约申请成本。积极指导全省地税系统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依法有据,准确及时。四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指导、检查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撰写情况,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