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井子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委办发〔2009〕28号),设立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正处级建制,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关于印发《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2010〕49号
- 发布日期
二○一○年五月六日
甘政办发20104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业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增加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三)加强区域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加强统筹人口发展的综合协调职能。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有关规定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二)开展人口预测工作,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发布人口预警预报;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生育指标的审批和管理登记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三)参与推进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工作。(四)深化优生优育工程,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指导家庭科学合理安排生育。(五)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六)贯彻落实省、市流动人口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负责建立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七)编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计划,并做好其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八)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九)承办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口计生局设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拟订局机关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各科室拟订年度目标岗位责任制;负责机关制度建设;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安排,督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机关公文、档案、信息、信访、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老干部、妇女、后勤、接待、福利、工会等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编报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政策法规科负责国家、省、市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培训以及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计划生育行政案件有关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指导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三)发展规划信息科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监督和评估工作;负责规划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区域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负责发布人口预警预报;建立人口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人口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负责“一票否决”制度的实施与监督;负责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负责全区生育手续管理以及再生育手续审核、发放和监督检查。(四)宣传科技科组织实施健康家庭促进计划;做好社会宣传和新闻报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口理论教育工作;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关爱女孩活动;负责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组织计划生育医学鉴定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牵头协调军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负责流动人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流动人口统计分析、信息交换和委托管理;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基本项目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工作机制,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人员编制
区人口计生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暂控编制1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
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附则
本规定由区编委办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编委办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