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赤水市城工大道(市中段)工程建设农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赤水竹业循环经济基地建设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促进赤水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赤水市城工大道(市中段)工程建设和农村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工作顺利推进。根据《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贵州省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基本信息

  • 书名

    赤水市城工大道(市中段)工程建设农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 类别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 目的

    加快赤水竹业循环经济基地建设

  • 适用范围

    房屋及其附属物构筑物管道

基本内容

一、适用范围

赤水市城工大道(市中段)工程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农民房屋及其附属物、构筑物、管道、线路等的拆迁补偿。

二、拆迁单位及拆迁期限

1、拆迁单位:赤水市国土资源局

2、拆迁期限:拆迁公告之日起20日以内

三、拆迁补偿安置原则

1、被拆迁人选择补偿安置方式符合前置条件的原则。

(1)被拆迁人选择宅基地安置,应符合村组确定的前置条件。

(2)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在签订自愿放弃宅基地协议后,领取安置费自行购房安置,市人民政府不再安排宅基地。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拆迁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和补偿安置标准,切实维护拆迁工程的公正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拆迁估价独立、客观、公开、合法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迁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4、违法、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原则。拆迁(除)违法、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四、被拆迁房屋采取货币补偿和留地安置两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标准及办法

1、货币补偿标准:

住宅房屋。砖混结构:1100元/㎡;砖木结构:900元/㎡;土木结构:700元/㎡;简易结构:300元/㎡。

2、安置方式:

对住户房屋及附属设施等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不再安排宅基地,原宅基地由市政府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