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经历
  • 4.法院审判
  • 5.参考资料

陈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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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居委会原副主任

陈建华,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居委会原副主任。

盐田法院2014年10月15日,一审宣判陈建华行贿案。被告人陈建华犯行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陈建华

  • 曾任职务

    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居委会副主任

  • 曾任职单位

    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居委会

人物经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起,被告人陈建华经时任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负责人郑某某同意,驾车出入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俗称中英街)违规超量运载日用杂货,并按照商务车每车次1500元、小轿车每车次1200元的标准给予郑某某、符某某、卢某某、沙某、陈某某、黄某某等旅检四科工作人员好处费。

为顺利通过海关检查,陈建华给予旅检四科工作人员好处费共计92500元。2014年1月3日,被告人陈建华主动到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法院审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建华为谋取违法利益,多次给予多名海关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陈建华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自己的行贿行为,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陈建华为进行走私活动,多次向多名海关工作人员行贿,应酌情对其予以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陈建华表示将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

涉嫌受贿的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数名工作人员,目前案件仍在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处侦查中,尚未提起公诉。

参考资料

  • 1
    居委会副主任深港边境驾车走私日用杂货获刑新浪网(引用日期 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