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派出机构。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部及市直机关工会联合会、市直机关纪工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市直机关妇工委、机关党委共10个职能部(室),主要负责市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16楼
- 邮政编码
400015
工委职责
市直机关党工委的主要职责:(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定在市直机关的贯彻落实。(二)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四)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部门的业务开展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教育,督促检查统战政策的落实情况。(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情况。(六)负责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任免等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七)领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及时了解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反映情况和问题。(八)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组织市直机关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机关的文化生活。(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室职能
市直机关工委(含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设6个职能部(室)和工会联合会、团工委、妇委会、机关党委。(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反映市直机关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编发工作简报;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要、文秘、信访、档案、会务、接待、保密、保卫、财务管理工作;承办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组织部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教育、培训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及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负责市直各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的建立、换届改选,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制定市直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规划并协调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党员因私出国政审工作及本机关的干部人事工作。(三)宣传部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教育;负责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各单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和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指导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督促、检查统战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反映机关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调查研究、总结交流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经验。(四)研究室负责提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机关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工委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收集、了解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信息,编制《机关党建信息》;负责重庆市机关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工委刊物《机关党建》的编辑发行。(五)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部(挂中共重庆市市级机关党校牌子)调查研究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培训情况,制定培训规划,提出培训意见并适时组织培训;负责市直机关科级以下中青年干部的正规化理论培训;根据培训计划负责培训市直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负责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市委党校函授学院市直机关直属站的教学管理工作以及市直机关干部进修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六)市直机关纪工委办公室负责纪工委内部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纪工委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调查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机关基层纪检组织和案件审理;负责审理纪工委上报市纪委、机关工委审批的党员违纪案件。(七)市直机关工会联合会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工会工作规划的制定和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维护市直机关工会组织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审批市直机关工会组织的组建、换届选举和正、付主席的任免;指导市直机关工会组织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组织市直机关工会干部培训;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组织、开展机关各种文娱体育活动。(八)市直机关团工委领导市直机关团的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基层团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提出市直机关团的工作规划,做好团员发展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适合机关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反映青年的思想动态、建议和要求,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在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培养推荐工作;审批市直各机关团委(总支、支部)的建立、改选及团委书记、副书记的任免。(九)市直机关妇委会领导市直机关妇委会的工作;指导基层妇委会组织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机关妇女群众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承办审批市直机关妇女组织的组建、改选及妇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妇女干部的培训。(十)机关党委负责本委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负责工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